党风廉政建设 首页 > 党建园地 > 党风廉政建设

3月廉政小故事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03-04       访问次数: 1757
    南朝宋明帝时期,孙谦以清廉慎行,有治干之才被提升为巴东和建平二郡太守。
    天监十五年(516),孙谦已九十二岁,他预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立志身死之后也要保持廉洁操行。他给儿子们留下遗书,写道:“我年轻时本没有追求世俗富贵的意思,因此不求出人头地。后来历仕三代,官成两朝,以我这样的资历和名位,死后可能会得到朝廷的封赐,这是国家的惯例。待我气绝之后,你们应马上将我幅巾束发,免冠下葬,以存俭率。”又嘱咐:“葬我之时,棺足藏身,墓足置柩就可以了。送葬时引路的鬼幡之类可以省去,以我平时所乘之车为灵车,平时所卧之床为灵床,装了粗制竹席以备必要礼节,其他皆可免去。”孙谦死后,他的儿子们遵照这个遗嘱为他送葬,使他保持了最后的清廉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