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 ,现就绍兴市口腔医院2023年第二期公款存放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2023年第二期公款存放招标
二、 招标项目编号:SXSKQYY-2023-02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绍兴市口腔医院2023年第二期公款存放招标,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2000万元。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四、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2023-11-03 08:00:00 ~ 2023-11-16 16:3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即公章为红色】。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2023-11-17 08:30:00 ~ 2023-11-17 09:30: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11-17 09:31:00 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楼201室(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毛宇昕
联系电话:17815752710
2、招标人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王佳南
联系电话:0575-885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