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口腔医院新院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口腔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43%、自筹57%,招标人为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安东路YC-15-05地块。
2.2 建设规模:框架,6层,1幢。招标估算价:约260 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智能化施工图审查范围内所有内容,并列入总包管理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标底工程量清单。
2.4工程类别:智能化二类。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工期同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有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年01月至2016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 资格。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刷身份证自主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06月01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225号 地 址: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610室
联系人: 劳卫华 联 系 人: 金星
电 话: 0575-85201996 电 话: 0575-85209901
招标人: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