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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安全操作制度【医疗工作制度汇编】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05-31       访问次数: 11731

1、医用诊断X线机的安全操作应在单位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医用诊断X线机必须领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后方可营运,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医用诊断X线机房应设置统一的电离辐射标志。

4、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宗旨。严格掌握放射诊断的适应症和禁忌证。非特殊需要孕妇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禁止滥用X线检查。

5、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用诊断X线机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计量计。

6、合理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小射野、厚滤过”的放射诊断技术对患者的非受检部位进行防护屏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7、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8、受检者应在候诊处候诊,除特殊需要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

9、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测机器、防护设施的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0、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医用诊断X线机运行、维修等记录,并妥善保存。